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年审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经排查,发现和平县永通危险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的粤PX2584、粤P51067、粤P50167、粤P8827挂4辆车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详见附件)。现将该情况进行公告。
请和平县永通危险化学品运输有限公司立即对4辆车停止营运,并尽快到河源市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客货运输事务部申请办理车辆年度审验。若不办理,根据2021年9月29日修正的《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