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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安局关于启用测速设备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4-24 14:51:1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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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公字〔2020〕49号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构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河源市公安局决定从2020年4月25日起,在东环路、迎客大桥、汕湛高速、广龙高速等路段,启用移动测速设备查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对行经车辆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具体路段分别是:S230东环路108+1km、105+1km、105+6km、107+8km、113+4km等路段;G355迎客大桥830+1km路段;S14汕湛高速K230+650(G35济广高速K1830+900)双向、K214+500(G35济广高速K1814+700)双向、K198+600(G35济广高速K1799+900)双向路段;S6广龙高速K241+700双向、K278+300双向、K286+900双向、K297双向、K313+500双向、K359双向等路段。其中,东环路路段限速值为小型汽车5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50公里/小时;迎客大桥路段限速值为小型汽车8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80公里/小时;汕湛高速限速值为小型汽车12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110公里/小时;广龙高速限速值为小型汽车100公里/小时、大型汽车100公里/小时。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河源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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