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 年)》,深入推动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以及收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纠正、查处违法增加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的行为。
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则,大力推进强县(区)放权,进一步将量大面广、风险可控、下级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事权下放县(区)实施。加强对已取消、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职权的落实和衔接,强化对承接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禁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和许可。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对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损害民营企业商业信誉、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侵害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受理、及时立案,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严格掌握入刑标准,坚决防止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严格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防止和纠正差异化、选择性执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广东省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市局起草的《河源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和《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报送的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并由起草单位按要求整改落实。
二是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定期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动态变化和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向当事人或社会公众公开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当事人权利义务、执法结果等信息。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视音频同步记录,运用警务综合信息系统从接处警到案件受理、审核、审批制作笔录和行政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实现案件办理全程信息化、全过程记录。对行政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实行法制审核。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两法衔接”联络、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录入等工作,确保“两法衔接”工作有效实施。严格按照《关于河源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对21家市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通知办案单位立案并跟踪录入至“两法衔接”网上信息共享平台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反馈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确保“两法衔接”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东源县局、和平县局和江东分局组织专项执法巡查,通过阅卷、暗访、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发现执法问题、总结执法经验,及时督促整改。根据省厅考评办要求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四次,抽查行政、刑事案件共300宗并督促办案部门对扣分情况进行整改。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抽检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信息发布、在线服务、互动交流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安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部署,推进接入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工作,实现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在《河源晚报》 “警察故事”专栏刊载稿件17篇,在河源广播电台播出“平安之声”栏目825期,在河源电视台坚持播送“河源警讯”栏目65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河源市公安局”主页更新信息260多条,在“河源警事”微信公众号更新信息3750条,在新浪网“平安河源”微博更新公安业务信息125条,及时发布公安法律法规和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公安工作和公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扫黑除恶、打击电信诈骗、涉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飓风”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采取大屏广告、举办街头法律法规咨询与宣传、上街派发宣传资料,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等方法,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决心和信心。在宣传日前后,通过公开销毁毒品等违禁物品、到学校、社区举办专题讲座、现场书写春联赠与群众、发动志愿者走上街头派发宣传单张等形式,大力宣传公安交通管理、禁赌禁毒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自觉守法意识。
二是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教育。组织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广泛开展模拟实战、案件点评、典型案例剖析、执法警示教育、组织民警旁听庭审、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的规范执法专题训练。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组织民警旁听庭审9次、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次,开展现场执法执勤等各类执法培训40余场、参训人员达3000余人。
河源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