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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省道S341线东源县船塘至涧头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10-28 14:41:25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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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投审〔20249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上报省道S341线东源县船塘至涧头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东发改〔2024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省道S341线东源县船塘至涧头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5-441625-18-01-247078)。为提升省道S341线东源县船塘至涧头段公路技术等级水平,改善沿线镇区交通出行条件,促进灯塔盆地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同意建设省道S341线东源县船塘至涧头段改建工程。该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建设。

项目单位为东源县公路事务中心。

  二、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涧头镇、船塘镇、顺天镇,项目起于船塘镇凹头村,接现状省道S341线,起点桩号为K88+640,途经龙江村、岭头村、车头村、小水村、黄沙村、滑滩村、金史村、顺天圩镇、大坪村、涧新村、涧头村,迄于现状省道S341线与县道X174线交叉处,终点桩号为K125+458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路线全长36.818公里。全线设置桥梁1025.12/14座,其中大桥156.08/1座,中桥869.04/13座;设置涵洞147道;路线交叉29处。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10米,路面宽8.5(含硬路肩1.5),横断面布置为0.75米土路肩+0.75米硬路肩+2×3.5米行车道+0.7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下穿龙河高速路段受高速桥孔净空限制,在确保高速公路和省道安全运营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8米,路面宽8(含硬路肩1),横断面布置为0.5米硬路肩+2×3.5米行车道+0.5米硬路肩。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66042.20万元,其中:工程费38840.34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8319.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29.00万元、预备费5453.0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他部分由东源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省道S341线东源县船塘至涧头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审查意见的函》(河交函〔2024627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6252024XS0007S01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341线东源县船塘至涧头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东府函〔202429号)、《关于省道S341线东源县船塘至涧头段改建工程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3142号)。

七、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1024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省道S341线东源县船塘至涧头段改建工程

项目代码:2205-441625-18-01-247078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

核准



核准意见: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核准部门盖章

20241024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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