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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特区建工钢构(广东)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和购置设备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3-07-24 09:24:36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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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节审〔2023〕17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特区建工钢构(广东)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和购置设备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源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特区建工钢构(广东)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和购置设备项目节能审查报告的请示》(源发改〔2023〕6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上述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特区建工钢构(广东)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特区建工钢构(广东)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和购置设备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占地面积266721.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255.29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201643.73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198611.56平方米。一期建设主厂房1栋1层、实验中心1栋2层、宿舍楼1栋6层、办公楼1栋4层、预处理厂房1栋1层、开闭所1栋1层、库房1栋1层、备用房2栋1层;二期建设主厂房1栋1层、宿舍楼1栋16层、高层厂房3栋12层。装备12条生产线,购置吊运设备、动力能源设备、机加工设备、组装设备、下料设备、焊接设备、锻压设备、搬运设备、分拣设备、铣设备、喷涂设备、矫正设备等800余台套。达产后年产18万吨建筑和桥梁领域的全品类钢结构构件。项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2760.61吨标准煤(当前量),其中年电力消耗量1618.93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57.76吨,年柴油消耗量1.88吨。该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由源城区统筹解决。

三、请特区建工钢构(广东)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天然气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消耗量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特区建工钢构(广东)有限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特区建工钢构(广东)有限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同时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我局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我局将适时对本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如需延期或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等规定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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