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投审〔2021〕35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市监委办案工作区业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中国共产党河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报来《关于审定河源市监委办案工作区业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河纪办函[2021]17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市监委办案工作区业务用房严重不足问题,同意建设河源市监委办案工作区业务用房修缮改造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6-441600-04-01-930256)。项目位于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公安培训基地内。
二、项目总用地面积24097.86平方米,修缮改造总建筑面积14438.1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改造2016.60平方米,5号楼改造4235.12平方米,看护人员宿舍楼3568.74平方米,物业楼817.72平方米,后勤楼及多功能会议室3800平方米。项目主要修缮改造综合楼、5号楼、看护人员宿舍楼、物业楼、后勤楼及多功能会议室,围墙内新建办案区道路、篮球场,绿化、信息化网络、监控系统、消防升级改造、电力系统,路灯市政配套设施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779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21.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7.80万元、预备费440.94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争取上级和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项目批复相关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七届152次[2021]38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