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
河发改能源函〔2023〕204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有关电力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规范管理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45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制定本地区新型储能电站年度建设计划(不包括用户侧储能)报送我局(能源科),2023年度新型储能项目年度建设计划于7月20日前报送。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伟辉;31861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能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