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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9 11:24:2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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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202210)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21



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pd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源:价格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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