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能源函〔2022〕28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序号45#编码LP-03#新建加油站规划
确认延期的函
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来文《关于申请河源市成品油“十三五”发展规划序号45#编码LP-03加油站规划确认延期的请示》(连发改〔2021〕4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河源市雅一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申报《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附表8序号45#编码LP-03#规划点新建加油站,已取得《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确认河源等4市9座加油站规划点的复函》(粤能油气函〔2020〕42号),鉴于该申请企业现正在办理建筑开工手续,同意该规划点的规划确认延期(详见附件)。该规划点在“十四五”期间的序号、编码以“十四五”相应规划的顺延变化情况为准,在“十四五”相应规划正式印发前按照现序号、编码执行。
二、请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不少于1.8公里)等规定。
三、请指导申请企业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月19日,到期将不再办理延期申报手续,加油站规划确认文件自动失效。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专此函复。
附件: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延期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延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