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水务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
河发改价格函〔2021〕316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水务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农林水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强化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要对照验收工作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台账资料,高质量做好改革验收迎检工作。
河源市水务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