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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水务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3 11:43:32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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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发改价函〔2021316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水务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农林水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强化各项改革措施落实。要对照验收工作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台账资料,高质量做好改革验收迎检工作。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水务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1915


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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