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能源〔2021〕228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1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1〕1593号,附件1),今年8月23日至8月29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请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发改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节能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碳,绿色发展”。
二、节能宣传周期间,市有关单位、各县区发改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节能降碳知识,营造崇尚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要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采用活泼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要加强与网络、通讯、交通、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播放及张贴等工作。
三、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要丰富宣传形式,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先进节能技术产品展示推广、节能知识讲座、低碳知识普及、绿色消费引导、绿色低碳出行等宣传活动,动员民众广泛深入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
四、市有关单位及各地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五、请市有单位及各地将本年度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总结材料于9月10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局。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1〕1593号)
2.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海报
3.市有关单位名单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4日
附件2:
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海报
附件3:
市有关单位名单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河源广播电视台、市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