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河发改能源函〔2021〕234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
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市高新区管委会投资促进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能综合函〔2021〕251号)转给你们。各单位、各企业如需申报,请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格式详见《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另附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刻录)通过EMS寄至我局(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53号602室),逾期不予受理。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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