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推进2020年节能监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4月6日,市发展改革局召开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整改工作会议,对存在问题的8家企业整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要求务必按期完成全面整改。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蓝诗同志主持会议,东源、龙川、紫金、连平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同志,被省能源局通报的8家重点耗能企业负责人、节能责任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年初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全省节能监察情况的通报》点名我市8家重点耗能企业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生产使用,违反了《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责令进行整改,并明确对于不能整改或整改之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用能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1月15日,市发展改革局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能源局文件精神,部署整改工作;从目前各地上报的整改情况来看,多数企业对问题整改没能引起足够重视,存在整改目标不明确、整改措施不到位及敷衍应付的问题。
针对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将节能监察整改作为当前业务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整改工作做得好不好,关乎到企业存亡,各地各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严肃对待。企业应以节能法规为准绳、以存在问题为导向实施整改,积极落实节能改造措施,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工艺,提高能效水平;当地发改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整改工作的指导,企业整改工作完成后要进行验收,4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局。二是要真正落实整改,尽量将企业暴露的问题全面整改完毕。企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和保障措施,真正落实整改,全面达到整改要求,避免假改、小改、不改;对客观因素影响不能及时、全面完成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并做出详细、合理的整改计划。三是要沟通协调,将企业的节能报告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第三方节能评估机构要充分沟通协调,根据节能法规和节能报告编制指南将企业的节能报告进一步完善好,争取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最后,市发展改革局特别邀请了节能和低碳发展领域有关专家为参会人员讲授了节能监察、节能法律法规知识,并对企业如何做好节能工作提出了建议。(供稿:能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