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水务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河发改价格〔2021〕13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水务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利(水务)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源市财政局河源市水务局
2021年1月13日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