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集约>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通知公告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莞惠高速公路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流水号471#编码SHHGXR_8014#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0-06-12 11:48:2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默认】 分享




发改函〔2020100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莞惠高速公路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流水471#编码SHHGXR_8014#加油站

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复函


紫金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流水号471#编码SHHGXR_8014#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紫发改字〔202012号)收悉。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函〔20201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复函如下:

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同意河源市紫金县境内河莞惠高速公路1座加油站规划点(《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附表流水号471#编码SHHGXR_8014#)建设加油站,由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申报加油站名称为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蓝塘服务区东区加油站(详见附件)。

二、请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三、请指导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陆地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专此函复。


附件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518

(联系人:叶国卿,电话:0762-38897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表

序号

县区

加油站名称

申请企业名称

所在路段

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序号及编码

1

紫金县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蓝塘服务区东区加油站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

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留塘村

《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流水号471#编码SHHGXR_8014#和《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调整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服务区加油站规划点的复函》(粤能油气函〔2019721号)


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