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市区个体工商户供水价格的通知
河源市水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河源市勤诚达水务有限公司、河源市源城区东庄自来水公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支持我市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有序复工复产,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市监〔2020〕21号)精神,现就阶段性降低市区个体工商户供水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市区个体工商户用水到户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下调10%。即: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市区个体工商户用水到户价格由原1.63元/立方米调整为1.46元/立方米;执行特种用水价格的市区个体工商户用水到户价格由原2.59元/立方米调整为2.33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各供水企业要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对文件出台前已结算的水费,应通过退费或折算等方式,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如有1、2月份或6、7月份双月合并抄表的,2月或6月的用水量按抄表水量的50%执行。
三、做好政策宣传
各供水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和价格公示工作。同时,要确保真实、完整记载和保存用户各月用水量、水费结算明细等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