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就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成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及主要环境影响
规划概况及主要环节影响等相关内容见附件1《河源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的方式
①网站链接
广东省万博manxbet登录 网站://www.e8883.com/bmjy/hysfzhggj/tzgg/content/post_298577.html。
②纸质报告书查阅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西路153号508室。
③获取补充信息方式:公众可在相关信息公开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联系方式附后。
(2)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
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三、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梅晓松
联系方式:0762-3186078
电子邮箱:hyfgzh@126.com
四、规划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020-83730565
电子邮箱:1063724026@qq.com
五、公众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目前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规划建设项目规模、布局合理性的看法及对规划所持态度和原因。
(3)重点关心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4)对规划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公告期间,公众可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或登录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生态环境部网站)。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规划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联系反馈。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对合理意见和建议将落到实处。
附件:1. 河源市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划(2018-2030)(公示版)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