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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13:56:5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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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扣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在部门集约栏目、微信公众号、南方号等平台累计公开发布信息190,其中各类业务通知公告、公示和征求意见56条,工作动态79条,其他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件,主要涉及立项审批、规划计划和制度建设领域,已按规定完成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批、处理机制。制定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明确由办公室汇总机关政府信息,建立信息台账,按照先审批,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要求,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已实现在河源市政府网站以栏目呈现。2019年,我局及时调整优化了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涵盖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通知公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2019年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强化了组织保障。修订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组织局信息公开经办人员学习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派员参加市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办理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增14

4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4

减22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6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70595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程度较弱,目录不够细化;二是各科室对主动公开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建立主动公开事项表,由局办公室统一分类归口,实现栏目化、清单化,并实施动态调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明确信息公开流程,确实做到制度引领,通过不断实践和调整,提高认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三是提升业务素养和能力,通过加强与上级信息主管部门、机关承担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科室以及我局法律顾问的沟通和协作,提升业务能力,使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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