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部门集约> 河源市地方志办公室> 地情研究
河源“甜蜜事业”的前世今生——东江物产之蔗糖
发布日期:2019-07-15 11:12:4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默认】 分享


■东江岸边,蔗农用几头牛拖着石磙压榨甘蔗。大约摄于1931年至1950年期间。

  物资极大丰富,是近几十年来的事。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前,我们的先辈都是勤勤恳恳地在江边河边靠种田种地为生,看天吃饭。

  河源是东江冲要之地,界连九县,东界龙川,东北界五华、和平,北界连平,西界龙门,西北界新丰,西南界博罗、惠阳,南界紫金。在这广袤的地界里,虽说平地很少,但也没多少高山峻岭,只有连绵不断的丘陵连接,举目皆然。山峡之间,平原者独为农田,土质夹沟为多。河源县的男子基本以农业为生,在耕种每年两造稻谷之余,也做做小生意,也就是当个小贩,贩卖些自己生产或从别人那里收购的农产品。

  这些农产品,以谷、油、糖为大宗,蒜、菇、栗、柿饼等次之,还有番薯、芋头、麦、油菜、甘蔗等。在龙川、紫金、连平与和平等县,情况亦大同小异。因此,农产品带来的税费收入,在当地整个税费占比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这其中尤以片糖为最多。河源所产片糖(原料为甘蔗),一度绝大部分通过水路销往外地。近数十年来,物资极大丰富,片糖不复以往那么重要了。

  村荒拥蔗田

  清朝到民国甘蔗种植规模大

  糖是人们不能缺少的食物,少食有益,糖给人类带来的愉悦感是无与伦比的。在近当代,河源是种蔗的大区,出产的片糖,与花生油、茶油等,同为运销外地的大宗农产品。

  清道光年间,曾任广东学政的翰林学士戴熙,通过水路途经河源时,天色已晚,在离驿站不远处的码头上泊好小舟,上岸后走不远便是河源著名的十里榕荫景观,在薄暮的天色中显得翠绿暗幽。他看见河一边的岸上,不多的屋舍被大片大片的蔗田簇拥着。

  “驿暗连榕荫,村荒拥蔗田。”这是戴熙的原句。从他的诗句中可看出,河源大规模种蔗的历史,最早19世纪初开始。

  河源广种蔗田的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

  1930年,时广东建设厅农林局派员进行东江水源林调查,便发现东江一带农民基本以种田为业,除二次稻作物外,兼种番薯、芋头、栗、麦、油菜、甘蔗等。

  因此,河源的农产品,以谷、油、糖以及蒜头、风栗为大宗。以1935年为例,东江一带及蓝口地区,每年出产片糖140万斤,在河源当地销售的仅有20万斤,有110万斤用船通过水路运往各地行销。(《工商半月刊》第七卷第九号,广东各县物产调查)

  1936年统计,整个河源县有166家蔗糖生产工场(又称糖寮),每年生产片糖28000石(一石为30斤)。从当时的一些统计材料可以看出,民国时期河源县辖地,种植糖蔗的面积很大,蔗糖的生产量也很大。以1936年为例,河源县种有糖蔗7万亩,生产蔗糖336万石,仅略低于惠阳县的75000亩、337.5万石。

  同一时期的紫金县种有1.5万亩甘蔗,年出产蔗糖67.5万石;龙川县亦有3000亩糖蔗田,年出产蔗糖13.5万石。和平、连平无记录。(《本省重要作物产量估计表》1936年农情丛书)

  陈济棠主政广东期间,写了40万字的《广东三年施政计划》,描绘了广东1932年至1935年的美好蓝图,根据这个计划,广东将建立规模庞大的省营工业体系,并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全面发展。制糖业也列入这个计划中,并且是带动整个广东经济起飞的“龙头”。河源的糖业,也在这时候有了新的发展。

  刘允中自费推行河源蔗业改革

  1938年改竹蔗为爪哇蔗

  河源东江两岸一带的冲积表土为壤土,底土为黏质壤土,非常适合种植稻子和竹蔗、甘蔗。

  蔗种得多,卖得多,就可给农民带来可观收入。但有时甘蔗丰收了,反而卖不出好价钱。1929年,河源雨水充沛,甘蔗丰收,产糖量比1928年多了三分之一,但就是卖不起价来。这是因为那时东江、新丰江干涸,且沿江有匪徒拦船收费,这些甘蔗只能在本地消化,因此卖不出好价钱,每担只售银六两七八,其价格之低,是1919年十年来仅见。

  20世纪30年代初、中期,陈济棠在广东大力支持开设糖厂,推广新的蔗种——爪哇大茎种甘蔗。而当时河源县种的都是矮短的土蔗(俗称竹蔗)。当时还在南海县平洲农工作的河源邑人、前清增贡生刘允中,托人购买了爪哇蔗种20余万株,专船运至源城,托友人刘兆芳(双下人)、李捷成(东埔人)、李雨初(上城人)、丘文元(城镇人)转给农民栽种,不取分文。

  1938年春,这批爪哇蔗在双下、东埔等地施种,试种结果显示,爪哇蔗比竹蔗产量提高一倍。于是县内种植良种爪哇蔗就迅速推广开来。(《源城文史资料》)

  新中国成立后,甘蔗生产仍是河源县农业经济的一大支柱。1965年,河源县甘蔗产量达3.21万吨。埔前、东埔、仙塘、蓝口、柳城及新丰江水库清库前的回龙等乡镇,是盛产蔗糖地区。

  1953年10月成立的河源县糖业糕点公司,主营食糖、糖果、糕点、奶制品、罐头批发、零售业务。同年冬,在蓝口、柳城、仙塘、埔前等4个区设土糖收购站,当年农产品购进额为48.2万元,销售额为51.3万元。

  河源人发明的几种制糖土法

  在手工业尚不发达的年代,河源人发明了自己专门的一套制糖方法:用铁锅2个,置于双灶间,锅径约四尺,深尺余,灶口通于室外,以便烧火。每次榨蔗十二把,得汁约700斤,即倾倒入第一锅内煮之,加石灰半斤(有的地方用蚬灰)。煮半小时许,去渣与泡后转入第二锅,再加生油渣二三两。煮2小时许,浥入盆内,以捧搅之,令起砂,则倾于摊开的席子上面,半小时凝固后,用蔗钩切成糖片。

  若是自榨,又有另一套方法:每日砍蔗者6人,工价共六毛;驱牛1人,价一毛;放蔗入榨1人,价二毛半;接蔗1人,价一毛;烧火4人,价一毛;煮糖1人,价二毛半;杂役1人,价一毛。合计每日12人,工价1元5毛。如此可榨得蔗48把,得汁约2800斤,煮得糖约400斤。糖片厚四分,色红黑褐者居多,偶有黄色者。糖质均韧而欠松脆,不能久贮,在暑天时容易变形,但当地人认为,这样做出来的片糖味道特甜。(《(民国)广东通志未成稿不分卷》岭东山寨记下卷)

  新中国成立后,河源土榨糖寮制糖,还在使用古老的方法——牛拖石磙压榨甘蔗,用几头牛轮流拖磙,一天只能榨3吨左右甘蔗,甘蔗水用柴火锅煎煮制成黄糖,出糖率一般为10%至11%。每年榨季,一间土榨寮只能压榨甘蔗200吨左右。

  由于土榨糖寮生产工艺原始,设备简陋,日榨量低,严重制约着河源县甘蔗生产的发展。(2000年《河源县志》)

  河源县糖厂小史

  在民国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前期,河源县制糖的糖寮很多,然而土法榨糖效率低下。

  据2000年《河源县志》载,1981年以前,河源县种植的甘蔗,除自给外,还能销售给县内非蔗糖地区农民。但本县自产食糖不能满足县民需求,商业部门便从外地购买供应。1950年,在县内商业销售食糖426.6吨中,从外地购进415.8吨。此后几乎年年都要从外地购进。

  因为当时河源县产糖量不高,还曾一度以食糖凭证供应县民,1970年,为促进甘蔗生产发展,县人民政府在蓝口镇塘心建起一间日榨150吨甘蔗的机榨糖厂。不久,因厂址选择不当,交通不便,以及设备落后、效益不高,且甘蔗源头少、出糖量低等原因,1977年停产下马。

  1978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种植甘蔗又成为农村经济的一个主要来源,因此,全县小型榨糖机发展到58台,合计日榨糖达500多吨。但这些蔗糖仍不够县民使用。1981年前,县民仍凭证购买食糖,每人每月0.2公斤。1982年,县政府决定将河源氮肥厂转产为日榨500吨白砂糖糖厂。厂区总面积5.43万平方米,有厂房7595平方米,厂址设在县城新兴区,即今滨江大道龙王阁附近,现为御龙湾花园。

  但糖厂投产后的第一榨季,因设备、天气等问题,榨蔗只有2.4万吨,产糖2067吨,产值6.79万元,企业亏损34.59万元。但毕竟是自己产糖,河源县此后食糖供应充足,凭证供应制度由此取消。

  1983年10月,县糖厂充分利用开榨时的余热,用甘蔗渣和煤作燃料进行发电,装发电机组1台750千瓦,所发电可满足厂内生产生活需要。

  1984年,糖厂进行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和浮动工资制,至1985年,榨甘蔗5.02万吨,产糖5236吨,年产值388.55万元,比1982年的6.79万元增加57.22倍,纳税89.04万元。1987年榨甘蔗4.2万吨,产糖3559吨,产值523.1万元,纳税111.8万元,亏损0.6万元。

  河源县糖厂主要产品有白糖、赤沙糖,厂内附设有新江糖果厂和一个经销公司、一个劳动服务公司。新江糖果厂引进上海糖果配方、机械设备和生产工艺,生产的糖果有双喜、四喜、龙凤、一口香、蜂乳奶油、五彩奶油球、花生蛋白、花生牛轧等,1987年产糖果20吨。

  2001年,河源县糖厂解散。2008年,建设滨江大道时,河源县糖厂厂房全部被拆除。

  国营糖厂已解散并拆除厂房,但民营糖业公司仍在红红火火地生产,并在技术上进行提升和攻关,在质量上逐年提高,如2001年成立的广东省河源糖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二市三县一区(惠州市博罗县、河源市东源县、紫金县、源城区)的农民5000多户种植甘蔗1.8万多亩,主要经营制糖、食糖加工、甘蔗来料加工、销售食品原辅材料等业务。

  民国时糖捐办教育及其引发的风波

  1936年,在河源城的商业中心——太平路、化龙路、沙边街,总计商号有数百家,同业公会共十三行,会员150家。营业情形以盐糖行、布疋、什货、海味、平码行为盛。

  民国的河源,片糖出口所带来的税收——“糖捐”,向来是河源税费收入的最重要的一项,有“一糖三抽”之巨,糖商与农民皆不胜其苦。1925年,县立高等小学校长黄宗度,因为学校经费艰难,也来横插一脚,抽取糖捐,于是引得凡与糖类有关系的人大为反对。反对者还召开会议,公举县商会会长李可成致电当局,吁恳撤销。同时,他们决定如果该高小校长不在限期内将糖捐撤销,即进行农民罢运,商人罢业,以示抵制。

  1929年9月,组团到广州参加全省商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河源商会提议,免除河源蒜头、栗干、片糖、柿饼、猪只等苛捐,并经过议决通过。

  那时的河源饱受军阀蹂躏,农商凋敝,出口货物仅以蒜头、栗干、柿饼、片糖为大宗。北伐军兴,各捐商瞒禀政府,准许包抽包缴,此外又有猪捐,虽经呈准免收,但县里却征收如故,造成农商交困,难以负担。当时的广东省财厅解释说:“至糖类捐,系由敝厅核准全省总商承办,非仅抽河源一隅。其捐款虽归敝厅征解,惟款经奉省政府决议,拨归国库。”糖捐还是没办法蠲免。

  从这事可以看出,片糖给农民、商人及当时的河源县政府,是带来了可观收入的。

  这里有一个更精确的数字,可见当时片糖捐在各种税收里占比之大。1928年,河源县属地方税完全由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管理,计每年约收火烟酒屠附加毫洋3500元,蒜头捐毫洋3000元,屠牛捐毫洋1000元,钱粮附加毫洋5000元,串粟捐毫洋1000元,片糖捐毫洋700元,屠猪附加毫洋490元,生牛捐毫洋240元,竹排捐毫洋300元,木材捐毫洋1500元,牛皮附加毫洋30元,税契附加毫洋200元。(1929年2月,《河源县县务调查》)

  这些税费,由县教育经费管理委员会管理。那这些钱都花在哪里了呢?

  以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的数据为例。岁收:片糖捐、钱粮附加、串票附加、契税中资捐、军事状纸费、药膏附加、屠猪捐附加、木排捐、蒜头捐、屠牛捐、生牛捐、冥镪捐,儒学租、圩渡租、花票附加等项杂捐,共19776元。岁支:县教育局、教育会,阅报纸、教费管委会,图书馆经费、及各学校经常、临时各费,共19222元。(《广东全省地方纪要》,1934年第二册)

  1945年冬编制的《河源县在城各机关一览表》,便明确设有专门的“糖征处”,民间行会组织设有盐糖同业公会。

  21世纪以来,河源的经济进入腾飞式的快速发展阶段,曾占有税收相当大比例的糖业带来的税费收入,已不再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转载 2019年7月14日 河源日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