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查前公示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有关要求,我局决定于2022年8月中旬开始,对有关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年限:2019-2021年度,必要时追溯相关会计年度。
二、重点检查内容:2019-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资金申报、分配及使用管理,公用经费控制,非税收入管理,“小金库”治理,违规套取财政资金,《预算法》执行以及岁末年初“突击花钱”等情况。必要时追溯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相关单位。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62-3388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