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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15 16:16:14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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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市场秩序,严肃财经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市财政局2018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印发河源市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财监〔20184号),对市直各单位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控制公用经费,《预算法》执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4月底,市直337个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查率达100%。从自查情况反映,各单位高度重视,均能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但仍有的单位报送自查资料不及时、不全面个别单位自查发现项目支出超预算,部分应缴财政专户款跨年度上缴,部分采购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原始凭证填制、现金使用、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8月下旬至10月中旬,市财政局对市农业局、市环保局、中共市委党校、市疾控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河源高级中学和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部分等7个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并延伸检查了相关单位。检查发现,被查单位较好地执行了《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未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挪用保证金、未按规定出借资金、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未严格按规定发放津补贴和加班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依法依规依程序下达了处理决定,责令被查单位认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上交罚款、调整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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