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绩效管理
结果应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今年以来,市财政部门认真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积极探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扩大绩效管理覆盖面,强化预算支出绩效管理,为进一步优化政府资源配置,提升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快促进河源经济发展方式和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改革措施
一是开展“河源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与实践”课题研究,对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现状、特点及突出问题等进行全面梳理研究,结合国内外预算绩效管理的做法及经验借鉴,重点从“绩效目标、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环节对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近期目标和中远期目标进行科学规划。
二是加强改革组织保障。成立市财政局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的思路、组织保障和主要措施等。
三是规范第三方机构操作规程,提高评价结果公信力。制定《河源市预算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实施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第三方机构承接预算绩效管理各类业务,确保第三方独立、客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第三方机构评价工作质量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确定评价任务承担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着力培育和做大扶强一批“能力强、质量高、信誉好、服务优”的第三方机构,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是拓展范围,全面推进绩效评价。组织开展市直单位2018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扩大绩效自评范围,自评项目达160个,项目数同比增加52个,涉及资金量增加18.8亿元。按照“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原则,重点选取较大金额以上的民生项目、市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或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共70个开展第三方重点绩效评价。
五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绩效责任约束。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主要预算绩效目标的,调减或撤销项目预算资金。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以《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书》等方式,及时将评价意见反馈给相关单位并推动整改。建立绩效信息公开通报机制,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等,并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改革成效
一是增强了部门绩效意识。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有力改进部门“重分轻管、重支轻效”的现象,部门“绩效意识”取代了“要钱意识”,工作重点由“要钱”转变为“用好钱”,大大提高了项目管理水平、项目绩效和综合效益,较好地缓解了财政资金压力,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强化了部门的责任意识。通过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明确了财政资金使用责任,促使预算单位自觉建立有效的用财自我约束机制。特别是推行绩效目标管理,通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和委托第三方重点绩效评价,建立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绩”的机制,进一步增强了预算单位“不敢乱要钱,更不敢乱花钱”以及“怎样花好钱”的责任意识。
三是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一方面,促使部门更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项目,有效杜绝不合理项目进入预算总盘子。另一方面,有利于整合财力,改进以往财政支出“撒胡椒粉”这种“面面俱到”又“处处乏力”的支出方式,使政府能够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是促进了政府部门职能转变。通过强化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查、监督和评价,较好地调动部门将花钱和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促使部门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强化项目政策规划和科学论证,精准设定绩效目标,并着力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有效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市局绩效科信息)